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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

发生治安事件、涉嫌刑事案件报告制度

  • 来源:总务处
  • 发布者:延安市新区江苏中学
  • 发布时间:2019-08-19

发生治安事件、涉嫌刑事案件报告制度

        1、为妥善处理发生在学校内部的各类治安案件和涉嫌刑事案件,建立本制度。

        2、校保卫组是学校内部处置治安案件和涉嫌刑事案件的职能部门,凡发现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的教师、学生和发生案件当事人都有权、有责任立即向校保卫组报告。

        3、校保卫组接到报告后,应进行认真记录,并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和报告校领导。

        4、发生重、特大案件和人身伤亡案件,发现人或受害者可先拨打“110”、“120”或其他途径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急救中心求助,再向校保卫组和校领导报告。

        5、发生突发事件,应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规定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