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工作职责
学生处主任 张亮
学生处是在学校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食堂宿舍教室管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学生资助、保险等工作协调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一、根据校领导的决定、决议,负责制定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年级组制定学生思想教育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生的入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校规校纪教育。
三、负责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四、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五、负责学生食堂、宿舍、教室生活秩序和食堂、宿舍、教室文化建设管理。
六、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班主任的培训、考核、评比、表彰等工作,提高班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完善学生工作的管理体制。
七、负责学生资助的宣传教育、材料收集、信息上报、资助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八、做好学生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学生违纪行为处理,监督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及时处理学生违规违纪事件;配合保卫处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指导、协同团委开展校园文化、科技、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
十一、对接保险公司做好学生校方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保险等工作。
十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