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秘书 杨婷
人事秘书应在学校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有关人事工作的法规政策,切实履行服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管理职能。其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校人事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工作体制机制规范化、高效化、创新化。
二、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工作,梳理并明确各处室工作职责;负责人员编制管理、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
三、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师资引进、培养、进修培训、考核等工作,稳定队伍,改善结构,提高素质。
四、负责职务评聘和定级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的调配、奖惩等工作。
六、负责日常工资福利、绩效工资的考核、退休抚恤、社会保险等工作,办理教职工请假、退休、退职及专业技术人员延退等相关工作。
七、建立教职工考勤制度,明确工资发放标准,并负责教职工日常出勤的考核、管理。
八、负责校聘教职工的聘用管理和待岗人员的管理、安置、转岗分流工作。
九、负责各类人事信息统计。做好人事信息的收集、汇总、管理、使用、上报等工作。
十、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档案材料的收集、汇总、归档、整理、保管和使用。
十一、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